中国近代是一部屈辱的历史,
1900
年八国联军侵华,软弱的清政府和列强们在1901
年在北京签订了《辛丑条约》
,其中规定,
清政府要向各国支付
4.5
亿两白银
,但是清朝自然不可能拿的这么多钱来,那只能够分年赔偿了,
因此双方协定,年息
厘,共计39
年还清,本息合计9.8
亿两。
只不过清朝只还了10年,1912年溥仪颁布了清帝退位诏书,清朝走向了灭亡,那么剩下的钱怎么处理的呢?
当然是民国接着偿还了,虽然民国政权多有变动,但是无论袁世凯、段祺瑞、国民政府都是要继续承担这笔款项的责任的,这样他们政府才能够获得国际上的普遍承认,同时也是对契约的一种遵守,
不过到最后辛丑赔款,庚子赔款也始终没有完全支付
,就让我们来看下是为什么吧!
首先是美国,1904年罗斯福总统上台后,开始改变了对中国的外交方针,在中国驻美公使梁诚以及传教士明恩博等人的推动下辛丑赔款,
1908
年,美国国会通过了罗斯福的
谘文,同意放弃赔款,并将美国所得的“庚子赔款”半数退还给中国,用于教育事业。
1908年10月28日,两国政府草拟了派遣留美学生规程:
自退款的第一年起,清政府在最初的
年内,每年至少应派留美学生
100
人。
而清政府派出去的留学生中,很多成为了后来的栋梁之才,比如著名的
胡适以及詹天佑
。此外,这笔赔款还被用来建设包括燕京大学在内的12所教会大学,以及教会医院。
有了美国作为参照,在
1926
年,英国国会通过了退还中国庚子赔款的议案
,并且派遣外交官员斯克赛尔来华制定该款项的利用,投入到基建、教育等事业中,而胡适正是“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”中方顾问。
1917
年,十月革命爆发后,苏俄政府宣布放弃在中国的一切特权,包括退还庚子赔款中尚未付给的部分,来换取北洋政府承认苏俄的身份
,1924年,双方签订了《中俄协定》,其中规定了退款的用途,用于偿还偿付中国政府业经以俄款为抵押品的各项债务、以及中国的教育事业。
在这里必须要说明的一点是,“退款”的概念并非大家所理解的那样,
除去美国、德国以外,其余的国家意思是,这笔赔款会以其他的形式退还,也就是说,中国还是得继续按照《辛丑条约》的协定继续交钱,只不过欧洲国家再次用援助返回而已。
在他们看来,这样做的好处自然能够维持和加强中国等各方面的联系
法国从
1924
年放弃赔款,凭借这笔钱建立了中法银行以及中法大学,
1917
年,中国参加一次世界大战,当年停止支付了德国赔款。
而奥匈帝国瓦解后,奥地利和匈牙利也先后在
1919
年和
1920
年放弃奥匈帝国赔款,荷兰在
1926
年将庚子赔款还给中国,但是指定
65%
必须用于水利事业,而
1937
年全面侵华战争过后,中国停止了对日本的赔款。
根据总的统计,至1939年1月15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出通告宣称停止支付庚子赔款为止,
37
年当中,中国支付的庚子赔款总计为
6.64
亿海关银两
扣除各个国家退款,我国实际支付给帝国主义的赔款数额为
5.7
亿两,占规定数额的
58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