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绶喜其生身,正偏同为美格,故财与印不分偏正,同为一格而论之。印绶之格局亦不一。
《子平真诠》的理论是印绶不分偏正。而《滴天髓》的理论则“财官印绶分偏正,兼论食伤八格定”,任铁樵先生同样支持《滴天髓》理论,即正财、偏财、正印、偏印、正官、偏官、食神、伤官为八格。这里区别的地方,主要在于正财、偏财、正印、偏印。
《渊海子平》论十神之中,基本支持《滴天髓》理论,即正财、偏财、正印、偏印分论。但并没有给出100%确定答案。
《三命通会》分论正财、偏财、正印、偏印,但基本同《渊海子平》的论法。
近贤梁湘润先生则完全认可《滴天髓》所论。
我个人观点,同意正财、偏财、正印、偏印、正官、偏官、食神、伤官八格理论,但同时支持阳刃、劫财、建禄也为格。
有印而透官者,正官不独取其生印,而即可以为用,与用煞者不同。故身旺印强,不愁太过,只要官星清纯,如丙寅、戊戌、辛酉、戊子,张参政之命是也。
印绶为第一主格,正官为第一配属。只要无七杀混杂,就是贵格。
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,则如朱尚书命,丙戌、戊戌、辛未、壬辰,壬为戊制,不伤官也。又如临淮侯命,乙亥、己卯、丁酉、壬寅,己为乙制,己不碍官也。
此节对前文的补充。印绶为第一主格,第一配属为正官,如果碰到食神伤官,两不相碍,同样可以论贵格。在两不相碍之中分两种,1、食伤同官被印绶分开。2食伤直被印绶克制。
有印而用伤食者,身强印旺,恐其太过,泄身以为秀气。如戊戌、乙卯、丙午、乙亥,李状元命也,若印浅身轻,而用层层伤食,则寒贫之局矣。
印绶为第一主格,第二配属是食伤,但是必须身强印旺放可用之。如果身轻印浅,食伤重,则贫困之造。其实就是“耗”的原理,前文多已介绍。
有用偏官者,偏官本非美物,藉其生印,不得已而用之。故必身重印轻,或身轻印重,有所不足,始为有性。如茅状元命子平真诠印不分偏正,己巳、癸酉、癸未、庚申,此身轻印重也。马参政命,壬寅、戊申、壬辰、壬寅,此身重印轻也。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,非孤则贫矣。
印绶为第一主格,配属七杀是权宜之计,实在没办法了才用之。前提是身轻印重或身重印轻,才可以论。如果身重印重,而配属七杀,孤贫之造。
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,则用煞而有制,生身而有泄,不论身旺印重,皆为贵格。
印绶为第一主格,配属七杀,第一条件即看日主、印绶之强弱,只有日主、印绶有一方为弱才可以。但也有特例,即另有食神透出制杀,也可以论贵格。
有印多而用财者,印重身强,透财以抑太过,权而用之,只要根深,无防财破。如辛酉、丙申、壬申、辛亥,汪侍郎命是也。若印轻财重,又无劫财以救,则为贪财破印,贫贱之局也。
印绶为第一主格,碰到忌神财,1、印重身强。2、印轻财重,但有劫财制财。都可以论勉强用之。如果印轻财重无劫财以救,就是贪财坏印,贪财坏印是用在印绶格的名词。
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子平真诠印不分偏正,财与食相生,轻而不轻,即可就富,亦不贵矣。然亦有带食而贵者,何也?如庚寅、乙酉、癸亥、丙辰,此牛监薄命,乙合庚而不生癸,所以为贵,若合财存食,又可类推矣。如己未、甲戌、辛未、癸已,此合财存食之贵也。
上一节的扩展,身旺印重财轻,食神透出,可以论富不论贵。宗旨就一条,印绶碰财,观其孰轻孰重,然后分而配置,不能见印绶见财就论之贪财坏印,也不能见印绶碰财就论之为富格。
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,或合煞,或有制,皆为贵格。如辛亥、庚子、甲辰、乙亥,此合煞留官也;壬子、癸卯、丙子、己亥、此官煞有制也。
印绶为第一主格,配属官杀混杂,第一要义合制七杀。第二要制化七杀。皆可以论贵。
至于化印为劫;弃之以就财官,如赵知府命,丙午、庚寅、丙午、癸已,则变之又变者矣。